为资助东盟各国员工、学者到广西高等学校学习或从事科学研究,发展广西与东盟各国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设立广西政府东盟国家职工奖学金。
一、奖学金类别、提供对象、和申请条件
广西政府东盟国家职工奖学金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和优秀职工奖学金。适用对象是申请来广西学习的东盟国家职工。
(一)全额奖学金
用于资助在广西接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历教育的东
盟国家职工。全额奖学金包括:免交注册费、学费、住宿费;提供重大疾病与意外事故保险;按月发给生活费。
(二)优秀员工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广西高校就读一学年以上的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东盟国家自费职工。
二、申请人条件
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年龄在25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应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推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推荐,年龄在40周岁以下。
申请者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汉语水平达不到学习要求者,可安排最长不超过1学年的汉语补习。此外,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身体健康。
三、申请时间
每年3月至6月。其中:全额奖学金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优秀员工奖学金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3月10日。
四、申请流程
职工本人直接向拟报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递交有关证明材料。请游览报读学校的网站,注意各授权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
五、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全额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
1、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好的《广西政府东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全额奖学金)》。
2、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好的《广西师范学院外国职工入学申请表》(报名表上贴照片并由申请者本人及担保人签名)。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中文或英文)
5、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者,需出具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中文或英文)。
6、《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二)申请优秀员工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
1、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好的《广西政府东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优秀员工奖学金)》。
2、上一学期/年学习成绩单及HSK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