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流程
“中国政府奖学金”是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对外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中国教育部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职工的招生工作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广西师范学院自2015年获得自主招生名额。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年龄35岁以下,具有学士学位,有一定的汉语基础。在中国境外申请者需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推荐。(注:不招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员工,奖学金招生名额只限于招收新生,不向已经在华学习的员工提供。)
申请时间:每年的3月1日至4月30日
1、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住宿费;
2、提供与中国员工同等的重大疾病与意外事故保险;
3、按月发放职工生活费用;
4、对休学、退学或结业回国者,奖学金生活费自下个月起停发,学校规定的假期内奖学金生活费照发
5、奖学金生假期内因离校休假而未能按时领取奖学金生活费,返校后可以补发;
6、奖学金生未请假而不按时到校注册、非健康原因离校或者旷课,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停发当月的奖学金生活费。
7、提供入学时由入境口岸城市至学校所在城市、汉语补习院校所在城市至专业院校所在城市,以及毕业生学校所在城市至出境口岸的一次性火车硬(卧)车票。途中的其它费用自理。
三、所需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网上报名:在http://laihua.csc.edu.cn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然后下载并打印申请表3份,和其他要求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并寄到广西师范学院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注:广西师范学院的招生机构代码:10603)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成绩单。如果申请人为在校员工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译文文本需附近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来华留学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需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复印件)(表格可从中国职工网站http://www.csc.edu.cn下载)
护照复印件。
四、录取及来华手续
广西师范学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奖学金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的员工由广西师范学院发出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奖学金生应持下列证件到驻外领事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按照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证件如下:
有效普通护照;
外国职工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录取通知书;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成绩单原件。
联系地址:中国广西师范学院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
邮编:530001
电话:0771-***8095
网址: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招生专业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
1、自然地理学 2、人文地理学 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4、区域环境学 |
文学院 |
1、民俗学 2、文艺学 3、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4、汉语言文字学 5、中国古典文献学 6、中国古代文学 7、中国现当代文学 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1、马克思主义哲学 2、社会学 3、政治学理论 4、马克思主义理论 |
外国语学院 |
1、外国语言文学 2、外国语言文学及应用语言学 |
数学与统计科学学院 |
1、基础数学 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应用数学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1、分析化学 2、有机化学 3、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4、应用化学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教育技术学 3、软件工程 |
教育科学学院 |
1、教育学原理 2、课程与教学论 3、高等教育学 4、职业技术教育学 5、教育经济与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区域经济学 2、行政管理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学 |
体育学院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美术设计学院 |
美术课程与教学论 |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
汉语言文化国际教育 |
国土资源与测绘学院 |
土地资源管理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